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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嫁自由,男女平等,是荔浦瑤民的好習(xí)俗。昔日多數(shù)是通過青年男女串村對歌,發(fā)展到愛情之后,彼此情投意合了,再履行婚嫁禮儀。
先男方聘媒(入贅則由女方聘媒)向?qū)Ψ剿鞲⑺闹习俗窒嗯浜?,即行定婚,不由父母之命。又?jīng)雙方作好財物及嫁奩(主要是衣物刺繡)準備后才擇日嫁娶。有女嫁男的,更多的是男到女家入贅。入贅要隨女方換姓更名,也并無不光彩感覺。女家及女方鄉(xiāng)鄰也無歧視的意識。婚嫁均不坐轎,但要內(nèi)親及好友一同步行送去,稱為“送親客”。送親人數(shù)的多少,要視內(nèi)親及好友的多少由父母而定。有多達五、六十人的,一般也的三、四十人,最少也要十二人。送親客到對方家吃酒后,還要分別送給父、母、兄十二斤重的豬腿;爹、奶尚健在的,不去送親吃酒也要各送給六斤重的豬腿。其余的送親客則每人要送給兩斤重的一塊豬肉和兩毫銀幣,稱酒份坐凳錢。酒席有前后三天兩晚的,有兩天一晚的。送親過門的當(dāng)晚,送親客要先唱感謝歌,稱“串筵”。主方的親友則要找送親客對歌。歌臺越多越熱鬧,唱得越久越難舍難分,則象征新婚夫婦越和諧幸福,主家事業(yè)越興旺發(fā)達。女嫁男,一般女子不要繼承母氏宗祀,而男到女方入贅,雖換姓更名,多數(shù)總要留一子(或女)繼承父氏宗祀,開父氏族譜名號。入贅還有三年帶妻回男家的,有十年八年為女方弟妹婚嫁成家后,方帶妻回男家的,也有若干年后帶妻母或帶父母一起回男家的。不管哪種情況,均憑媒婚前議定,于婚禮的當(dāng)晚經(jīng)雙方父母叔舅在場簽定好婚書一式二份,男女各持為據(jù)。
瑤民生小孩不大講究報姜酒、做三朝、滿月和對歲酒。親友也不來祝賀,但孕婦分娩的當(dāng)天,無論誰人,也無論多少人到產(chǎn)婦家,都要吃甜酒,這叫“踩生”。要是來人客氣不吃,主人則不高興。來人不要封利市,也不要送任何禮物。姑嫂妯娌或其他親友來給產(chǎn)婦送滋補食物,亦不做酒席答謝,隨到隨吃一餐便飯即可。
出處:瑤族網(wǎng)